全島寫真代表者大會請願臺展增設光畫科(藝術寫真)

此為1931年第五回臺展前,全島寫真者代表大會上向臺展當局請願增設光畫科(藝術寫真)的相關事件報導。 寫真(攝影)於1839年發明,於幕末明治期間傳入日本。呼應19世紀末歐美的畫意攝影主義(Pictorialism),1920年代日本出現所謂的藝術寫真(げいじゅつしゃしん),主張創作者的自我意識,以及作品本身的精神性,營造繪畫般的效果。根據報導,1930年8月臺南舉辦全島寫真代表者大會,希望臺展能在西洋畫部與東洋畫部之外,增設藝術寫真的參展部門,即光畫科。由全關西寫真聯盟與臺灣在地的攝影相關人士共350人聯署,於1931年在全關西寫真聯盟臺灣支部長蒲田丈夫的帶領下,向文教局長大場鑑次郎(1888-1930)等提出建議書,但最終仍遭到婉拒。 實際上,當時臺灣每年有全關西寫真聯盟臺灣支部主辦的寫真沙龍,以及大大小小的攝影展,而藝術寫真介於純粹藝術與實用攝影的中間,受到許多攝影愛好者的歡迎。附帶一提,蒲田丈夫本身也會創作西洋繪畫,並且曾入選臺展,他在1930年入選第四回臺展的〈無我〉,描繪橄欖球比賽的場景,亦帶有攝影般捕捉動作瞬間的效果。推測遊走在攝影與繪畫領域的蒲田,自然期望作為當時臺灣最高藝術殿堂的臺展,能增設藝術寫真的審查部門。 (480)

編號
tns_1931-06-05(02)

分類

日期
1931

地點
臺灣

相關展覽
臺展第5回(1931)

撰寫者
劉錡豫

資料來源
1. 〈藝術寫眞を臺展の一科に加へたいとの決議寫眞關係者らが建議〉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,1931-06-05(2版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