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從國文課本看臺灣美術史
撰文|阮芳郁 (陳澄波文化基金會專員)
「幾名婦女在車站斜對面護堤上的煤集散場工作。她們遠遠的不時彎腰起身的身影,在下午欲雨的天光中,幾乎和煤堆同樣色調。而那歌聲,似乎也因摻合了她們揚起的煤塵和微淡的煤味而給人奇怪的感覺,彷彿帶著很深切的訴求,或是一種呼喊。」——陳列〈礦村行〉
台灣當代著名作家陳列,曾以〈礦村行〉一文記錄1984年發生於台灣北部的三次礦災(土城海山、瑞芳煤山、三峽海山一坑),並從礦工家庭中的孩童、婦女的視角出發,描寫礦坑生活的不易。
事實上,台灣的煤礦開採最早可溯自荷治時期留下的開採記錄,直到1876年清朝政府在基隆八斗子設立第一個官礦,引入採礦設備,台灣礦業正式揭開序幕。日治時期總督府延續台灣的礦業開發,頒布「台灣礦業規則」,進行礦業調查,至1933年亦有民間礦業組織,在官民合作之下,持續開採台灣煤礦。
戰後初期,國民政府接收日產,因應工業發展所需,大量開採煤礦以供應電力公司發電使用,然而,隨著持續大量生產與社會發展變遷,既有的煤礦產量過剩,雪上加霜的是1970年代起石油、進口煤的競爭,使台灣礦場失去優勢,礦場陸續倒閉。
儘管如此,直至今日台灣仍保有200多個陸地礦區,開採區多位於苗栗以北的地區,「礦坑垂直深度平均約四百公尺,某些更達九百,以長度計則可以長到三千」,陳列描述礦坑的物理條件,走入礦坑,「地熱溫度四十,大氣壓力增強,瓦斯充斥。無邊的漆黑,無緣的深淵,接近閻羅殿府。坑道矮窄,跪伏曲身爬行、探勘、掘進和挖採。黑灰揚撲,沾在熱紅的皮膚和臉上,汗水滴在看不見的濕悶的炭渣裡。」足見礦坑的環境艱困、工作條件更是充滿危險,「落磐、瓦斯突出、煤塵爆炸、機電故障、海水河水侵入等等。這些都可以讓人永不見天日…職業病更是嚴重。」
這麼危險的工作,一直要到1970年代,台灣才制定《礦場安全法》,籌組職業訓練委員會,令人遺憾的是,正當礦業逐漸為社會所意識時,1984至1985年間台灣相繼發生數個礦坑嚴重災變。陳列的〈礦村行〉記錄的便是此刻憾人的台灣礦災。
然而,礦坑也非全無希望。今日的我們能夠進一步了解礦坑工作的種種,實有賴過往有過礦坑相關經驗者留下的紀錄,台灣的礦業發展中,實有不少文化藝術的愛好者與推手參與其中,例如:美術界的倪蔣懷因與基隆顏家的姻親關係踏入煤礦產業、洪瑞麟應倪蔣懷之邀而赴礦工一職,留下大量礦工速寫作品;戲劇界的林摶秋,父親為當時三峽大豹礦場的經營者;文學界的楊逵,在1940年代應總督府情報課之命,前往石底煤礦踏查撰文,戰後亦陸續有文學家前往礦坑踏查,撰寫散文或報導文學,如王默人、楊渡、陳列等。這些台灣文化藝術的推手,以擅長的藝術表達方式,留下他們在礦坑的親身經驗與實地踏查記錄,也將不同時代下的礦坑與礦工身影,保留下來。